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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馆及外交官公私用烟酒限量表
发布时间: 2017-04-27 【字体: 来源:市外事侨务旅游局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领馆及外交官公/私用烟酒限量表

1、领馆公用烟酒限量表

使馆外交代表总数

香烟(每年)

酒精饮料(每年)

不超过10

50

1000

10人以上至20人(含20人)

100

2000

20人以上

200

4000

 

2、外交官自用烟酒限量表

类别

品种

限量

备注

烟草制品

香烟

15000

每人每年

雪茄

1000

烟丝

5000

酒精饮料

酒精含量12度至22度的酒精饮料

300

酒精含量22度以上的烈性酒

100